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轉臺灣銀行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請各高級中等學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義務,督促學生屆期依約還款,並善用各項寬緩措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 |||
機關地址: |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
傳 真: | 04-2332-6120 | ||
承 辦 人: | 梁世蓉 | ||
聯絡電話: | 04-37061122 | ||
受 文 者: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1日 |
發文字號: | 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61748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2件) 如說明三( ec1921f311a687e78731f990a2bbfa78_0061748A00_ATTCH1.pdf、ec1921f311a687e78731f990a2bbfa78_0061748A00_ATT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11295540_1_ec1921f311a687e78731f990a2bbfa78_0061748A00_ATTCH1.pdf (ATTCH1) 1111295540_2_ec1921f311a687e78731f990a2bbfa78_0061748A00_ATTCH2.pdf (ATTCH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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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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