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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為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5月9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574號函辦理。 
  二、 為順利推動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該院需商借技術型高中教師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國家教育研究院顏小姐,聯絡電話:02-77407201。 
  四、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公文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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