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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868A號令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05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868B號函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86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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