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職部

工作要項

一、依據學生特質,對普教教師提供教學輔導建議

開學前資源教師應統整校內身障生的資料,並擬定教學及輔導原則或 策略,利用期初校務會議、IEP 會議或學科教學研究會等機會,向各該班任課老師進行說明,以及協調相關教學及評量調整的方式。

二、進行與普教教師之合作教學

針對部分在普通班教室學習出現困難的身障生,若經過評估,僅需由 任課教師進行教學調整,或暫時需要資源教師入班協助,可以「合作教學」的模式,由資源教師協同教學,或是入班進行合作教學。透過資源教 師與普教教師合作教學,能有效的協助身障生在普通班級裡的學習與適應。

三、處理學生情緒行為問題

針對校內情緒行為問題未獲有效處理的身障生,透過合作諮詢,資源 教師與普教教師討論合適的增強策略與教學輔導原則、營造班級與校園成 為更接納的環境,加上資源教師提供學生社會技巧、人際關係等輔導,將 有助於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的處理。若學生情緒行為問題未獲改善,資源 教師應提供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並與導師、輔導老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密切 合作。

四、進行特教宣導

對於特殊個案,透過合作諮詢及早或視需要協助入班宣導,也能有效 協助身障生的學校適應,同班同學也能對於身障生多一些認識、瞭解與接 納。此外,全校性特教宣導活動,以演講、特殊教育體驗活動等方式,使 全校學生瞭解身障生,也是可行的辦法。

五、召開個案研討

資源教師可與輔導室合作邀集相關人員,針對個案進行個案研討。學 生若因家庭及班級問題,出現適應困難,經初步介入成效不彰,即可邀請 教授、精神科醫師、心理師、家長、導師、教官、任課教師等,針對學生 行為及情緒問題進行研討,並擬定多項具體實施策略。

六、特教問題諮詢

資源教師如能充分發揮合作諮詢的功能,成為校內教職員的諮詢好伙伴。舉凡校內特教宣導、班級疑似生的轉介、課程調整、特殊行為問題處 理等,都能有效處理或轉介,使班級或全校師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