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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9年8月13日止

109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要點

壹、主旨:獎助品學兼優清寒學生,以順利完成學業,貢獻社會。

貳、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不受理公費生、進修、推廣教育、新生、應屆畢業生)

二、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者

三、108學年度(1089~1096)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參、名額及獎助金: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肆萬元。

二、大專院校:十名,每名貳萬元。

三、高中職:二十名,每名壹萬元。

四、國中:三十名,每名伍仟元。

以上均以學業成績擇優錄取(如分數相同,則以所附自傳內容及獎狀為取捨參考)

肆、申請手續:

一、申請時間:109629日起至822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至臺東市博愛路425號;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證件:

()申請表(請逕向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索取或網站下載專區下載http://ttntc.cyc.org.tw/download)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108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089~1096)

()獎懲紀錄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學生證影印本。

()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印本。

伍、審核:經評審核定後,通知各申請人。

陸、附則:本獎學金暫訂109919(星期六)上午9,於臺東縣原住民青少年活動中心(臺東市博愛路425)舉辦頒獎典禮。

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取,並穿著整齊服裝;無法出席頒獎者,視同棄權,恕不接受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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