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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部

服務內容

資源班工作項目與內容包含學習、生活、生涯輔導、專業合作以及諮詢。

一、學習輔導

()提供特殊需求課程。

()與教學組合作協助課業輔導申請與安排。

()學習輔助教材、器材申請與借用:如大字體教科書、放大講義及試 卷、單筒望遠鏡、口袋型擴視機、文鎮型放大鏡、電動輪椅、特製桌 面、爬梯機等。

()特殊考場:與教學組或試務組合作,依學生需求提供適切之服務。例 如:特教教師依照鑑輔會或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評估,提出需求,由 教學組或試務組安排適當教師報讀試卷、放大試卷、安排特殊考場監 考、或作文電腦作答、延長考試時間等事宜。

二、生活輔導

()與導師、任課老師、輔導老師、輔導教官共同處理學生臨時突發狀 況。

()入班特教宣導:導師與家長提出需求,評估討論後,與導師、輔導老師、健康中心、家長或學生本人一同入班級宣導。

()提供生活及學習輔導,與導師共同安排特教服務同學。

()相關特教競賽、營隊或研習資訊轉知學生、家長及教師。

()轉知相關社會福利措施及獎助學金並協助申請。

 三、生涯輔導

()與教務處共同協助申請各升學管道之特殊考場需求服務,例如:獨立 考場、報讀、放大試卷、延長考試時間。

()與導師、輔導老師共同合作,協助生涯規劃與就學、就業輔導。

()與教務處、輔導室、註冊組、導師、輔導老師共同合作,提供身心

障礙入學大專校院甄試及單獨招生簡章導讀、考古題、志願選填諮詢、身心障礙單獨招生模擬面試。視學校地理環境、交通狀況、學校資源,也可以考前帶學生查看考場及考試當天巡視等。

四、相關專業合作

()與聽障巡迴教師合作,提供有需求學生之輔導。

()申請國教署視障巡迴輔導教師就近輔導,提供有需求之學生輔導。 ()與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語言治療師合作,提供有需求 之學生畢業之評估、治療或諮詢。

()與輔導教師合作協助有心理輔導需求之學生。

五、其他

 ()提供校內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特殊教育知能、學習輔助方法及行為處理 技巧等之諮詢。

()召開相關會議: IEP 會議、特教知能研習(對象為全校教師或學生) 個案會議、高三身障生甄試說明會(對象為學生、導師、家長)等統 籌有關教學與學生輔導之相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