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清寒優秀學生,校內收件截止至10月22日,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 函 | |||
機關地址: |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傳 真: | 02-2397-6800 | ||
承 辦 人: | 李冠吾 | ||
聯絡電話: | 02-7736-5875 | ||
受 文 者: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09月03日 |
發文字號: | 臺教高(四)字第1100119285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1件) 相關資料( a84aeb97326598a407fe9f648c977ac8_0119285A00_ATT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01299904_1_a84aeb97326598a407fe9f648c977ac8_0119285A00_ATTCH1.pdf (ATTCH1) | |||
主 | 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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