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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捷優秀向學獎學金」110-1 臺東優秀向學獎學金

設籍台東縣6個月以上,校內收件截止至10月2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因本學期為新學年度的開始,高一新生還沒有完整的學期成績單,故無法申請優秀類別的獎學金

向學類別的部分,可使用師長推薦函(不限定為班導師)取代成績單,此規則僅限定目前高一新生。

本次獎學金的自傳題目的部分,優秀、向學的題目是不一樣的,還請依照申請類別進行填寫。

獎學金無限定申請件數,煩請老師多多鼓勵有需要的學生申請。

*本屆心旅行視疫情狀況辦理,暫訂於:2022/1/21(五)至2022/1/23(日),請老師協助宣導並告知同學;

   可以參與全程旅行活動者,才具有領獎資格,

申請資格

一、 優秀獎學金
1. 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達90分(含)以上,每一學科須及格者。 2. 前一學年操行評語,無負面評語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二、 向學獎學金
1. 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含)以上,每一學科須及格者。 2. 前一學年操行評語,無負面評語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 領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證明者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由學校出具證明書者。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近一個月照片)、自傳、師長說明表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2.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 經學校蓋章之成績證明單正本及操行評語。
4. 新學期之註冊費收據或新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申請向學獎學金者需提供: 清寒各類身分別證明。
(若無下列第1至4項任一項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必須檢附第5項之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 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3)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證明正本。
(4) 弱勢家庭兒少證明正本。
(5) 全戶最近一年度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本會不接受村里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6. 其它加分項目:(繳件)
(1) 特殊身分說明及證明書。
(2) 公益服務或社會服務證明文件。
(3) 校際以上特殊才藝獲獎之證明文件。
(4) 校際以上學術競賽獲獎之證明文件。

審查百分比如下:

1. 優秀獎學金
i. 在校成績(20%):將針對此獎學金申請者進行整體排序。
ii. 自傳內容(20%):請依申請表內所附自傳格式撰寫,將針對內容進行綜合評估。
iii. 校外競賽獲獎(20%):需檢附相關證明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iv. 志工參與(20%):校內服務學習時數達8小時(含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服務過程。參與校外志工服務(競賽)表現優異者,則列為額外加權項目,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v. 擔任幹部或其他在校特殊貢獻(15%):需檢附相關證明,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vi. 無其他獎學金補助(5%)

2. 向學獎學金
※在校成績不列入排序百分比,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需達60分(含)以上,及每一學科皆及格者,才具有進入審查之資格。
i. 家庭與經濟狀況(50%):依據附件所示之家庭經濟程度進行綜合評估。
ii. 自傳內容(20%):請依申請表內所附自傳格式撰寫,將針對內容進行綜合評估。
iii. 志工參與(10%):校內服務學習時數達8小時(含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與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服務過程。參與校外志工服務(競賽)表現優異者,則列為額外加權項目,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iv. 校外競賽獲獎(10%):需檢附相關文件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v. 擔任幹部或其他校內特殊貢獻(10%):需檢附相關文件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09-1~109-2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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