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111年「技藝職能獎學金」
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清寒優秀在學學生,校內收件期限至12月23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 函 | |||
機關地址: |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承 辦 人: | 李冠吾 | ||
聯絡電話: | 02-7736-5875 | ||
電子郵件: | emtropy@mail.moe.gov.tw |
受 文 者: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03月02日 |
發文字號: | 臺教高(四)字第1110021245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1件) 相關資料( 10c5d34e6e1815b25327100f443bac32_A09000000E_1110021245_senddoc1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11292239_1_10c5d34e6e1815b25327100f443bac32_A09000000E_1110021245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 |||
主 | 旨: |
|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