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Menu
最新消息
公告
優質化
均質化
教專評鑑
精進優質
其他
教學
獎學金
實習
技能檢定
就業輔導
活動
各項會議
研習資訊
升學相關資訊
競賽訊息
工讀徵才資訊
高職部簡介
單位沿革
行政組織成員
高職學制招生資訊
教學組(兼辦註冊)
各管道招生簡章及學雜費減免資訊
專案計畫
高優質計畫
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1-114)
訓育組
競賽與活動
校外獎助學金
週會、社團與演講
親師座談會
家長會
愛心基金及急難救助申請
就學貨款注意事項
班級、導師與會議資料
新生訓練及期初未活動
畢聯會與班聯會
專案計畫
錄取工讀生注意事項
實習輔導組
實習相關業務
就業相關業務
專案計畫業務
特殊教育組
綜合職能科
資源班
公告
檔案下載
教學單位
新生專區
新生專區
市區公車路線及時刻表
招生專區
高職學制招生資訊
各管道招生簡章及學雜費減免資訊
各科教育目標及特色
聯絡我們
東專首頁
回高職部首頁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桃園市111年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限設籍
桃
園市四個月以上,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縣市級或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獲獎者或團體。校內收件截止至
4月22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函
機關地址: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6樓
傳 真:
03-3366094
承 辦 人:
王姿惠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4
電子郵件:
10028970@mail.tycg.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3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原教字第111000472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如主旨( 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1.pdf、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2.odt、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3.ods、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4.ods,共四個電子檔案 )
1111293523_1_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1.pdf
(ATTACH1)
1111293523_2_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2.odt
(ATTACH2)
1111293523_3_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3.ods
(ATTACH3)
1111293523_4_35200f195a332285b9d26fd0f7ffec95_376736100A_1110004726_ATTACH4.ods
(ATTACH4)
主
旨:
檢
送
本
局
辦
理
「
桃
園
市
1
1
1
年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獎
助
-
特
殊
傑
出
人
才
獎
勵
金
」
申
請
表
件
各
一
份
(
如
附
件
)
,
請
貴
單
位
協
助
公
告
周
知
並
依
說
明
辦
理
,
請
查
照
。
說
明:
一
、
依
據
「
桃
園
市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獎
助
要
點
」
辦
理
。
二
、
獎
勵
對
象
及
資
格
:
(
一
)
本
案
補
助
對
象
為
設
籍
本
市
四
個
月
以
上
,
就
讀
教
育
部
核
准
立
案
之
國
內
公
私
立
國
民
小
學
至
大
專
院
校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
前
一
年
度
參
加
政
府
機
關
辦
理
之
縣
市
級
或
全
國
級
原
住
民
族
族
語
競
賽
、
體
育
競
賽
及
藝
能
競
賽
獲
獎
者
或
團
體
。
但
不
含
各
級
學
校
一
年
級
第
一
學
期
學
生
、
各
級
學
校
進
修
部
、
推
廣
進
修
班
、
建
教
班
、
在
職
專
班
、
進
修
補
習
學
校
、
遠
距
教
學
、
學
分
班
、
在
職
進
修
班
、
延
長
修
業
年
限
及
研
究
所
學
生
。
(
二
)
上
開
規
定
之
獲
獎
團
體
,
應
由
同
一
所
學
校
學
生
共
同
組
成
,
其
學
生
均
須
符
合
前
述
規
定
之
資
格
。
三
、
申
請
期
限
及
事
項
:
(
一
)
申
請
期
限
:
1
1
1
年
4
月
1
日
至
4
月
3
0
日
止
。
(
二
)
申
請
方
式
:
學
生
填
具
申
請
表
單
後
向
就
讀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
(
三
)
申
請
資
訊
:
可
至
本
局
官
網
「
首
頁
>
業
務
資
訊
>
教
育
>
桃
園
市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
查
詢
(
h
t
t
p
s
:
/
/
i
p
b
.
t
y
c
g
.
g
o
v
.
t
w
)
。
四
、
敬
請
各
學
校
承
辦
單
位
將
申
請
期
限
內
受
理
學
生
案
件
造
具
申
請
學
生
清
冊
並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初
審
作
業
,
申
請
人
紙
本
申
請
文
件
於
1
1
1
年
5
月
6
日
(
五
)
前
同
申
請
表
件
函
文
至
本
局
,
申
請
學
生
清
冊
e
x
c
e
l
檔
另
請
電
郵
傳
至
1
0
0
2
8
9
7
0
@
m
a
i
l
.
t
y
c
g
.
g
o
v
.
t
w
方
可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複
審
,
郵
戳
為
憑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五
、
旨
案
獎
助
不
得
與
同
性
質
獎
勵
要
點
或
計
畫
重
複
申
請
。
六
、
旨
揭
相
關
詳
細
資
訊
及
其
申
請
表
單
電
子
檔
請
至
本
局
官
網
「
首
頁
>
訊
息
公
告
>
最
新
消
息
」
下
載
(
h
t
t
p
s
:
/
/
i
p
b
.
t
y
c
g
.
g
o
v
.
t
w
)
。
辦
法:
獎助要點.pdf
申請書切結書領據.odt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