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優秀獎學金 : 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校內收件截止至112年3月2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才藝優秀獎學金: 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個人獲獎1~6名或團體獎前三名者,個人及團體擇一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2年5月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