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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 飛捷臺東獎學金

無申請名額上限,請踴躍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2年4月2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凡設籍台東縣且就讀台東縣公私立學校六個月()以上之高中()在學學生,符合以下前兩項獎學金之條件者,均可為申請人:

    1. 前一學之學業平均成績達 60 以上,每一學科須及格者。
    2.  前一學操行評語,無負面評語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3. 領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證明者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由學校出具證明書者。
    4. 清寒各類身分別證明,※不接受村里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5. 其它加分項目:包括110-2~111-1各種證照,幹部證明,志工時數,校外競賽成績
    6. 受獎者需親自出2023    年暑假舉辦之企業心旅行暨臺東獎學金頒獎典禮,若本人無法親自出席,即視同放棄,本人不得異議。

審查內容如下:  

  1. 在校成績:將針對此獎學金申請者進行整體排序。

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需60 分(含)以上, 及每一學科皆及格者,才具有進入審查之資格。

ii.自傳內容:請依申請表內所附自傳格式撰寫,將針對內容進行綜合評估。(請寫充實詳細一點)

iii.校外競賽獲獎:需檢附相關證明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10-2~111-1 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包括各種證照)

iv.志工參與:校內服務學習時數達 8 小時(含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於附件,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服務過程。參與校外志工服務(競賽表現優異者,則列為額外加權項目,110-2~111-1 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

v.擔任幹部或其他在校特殊貢獻:需檢附相關證明,並於自傳內詳加說明,110-2~111-1 學年度之文件才列入採計

vi.無其他獎學金補助。

vii.家庭與經濟狀況:依據附件所示之家庭經濟程度進行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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