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子女可申請: 優秀學生獎金、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校內收件截止至113年3月12日止,逾期恕不受理。(優秀學生獎金及清寒助學金擇一申請)。證照獎勵金限新住民本人申請,不含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