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設籍台東1年以上,112學年上下學期業80分以上,無小過,中、低收清寒學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就讀學校註冊證明。第1階段校內收件截止至113年4月15日前,逾期恕不受理。第2階段112下學期成績單請於113年8月1日前交至訓育組辦理。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2學年度(113年9月~113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2
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名額及助學金金額: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三、高中職:三十名,每名貳萬元。
四、國中:四十名,每名捌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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