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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工讀生注意事項

一、 經單位錄取者請攜帶身份證影本及郵局存摺影本到本組填寫 工讀生郵局通儲轉帳資料表
二、 每月工讀時段應填寫工讀時數表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並於次月3日內經「認用單位主任」簽章後繳回訓育組
   
‧ 工讀生性質:本校學生工讀以擔任不具危險性的下列工作為原則:
一、 協助行政處室文書擅打、彙整及臨時性工作。
二、 協助管理及清潔。
三、 校區場所管理清掃勞務工作。
四、 工讀金:每小時183元。
   
   
工讀金核報業務
一、 次月3日內繳交工讀時數紀錄卡於訓育組以利核算工讀金。
二、 核算工讀時數紀錄卡有無錯誤。
三、 製作工讀生彙整表與工讀生時數核銷表情形業務。
四、 每月10日前將前月工讀金核算完成送會計及出納,約於30日前核發
五、 如未依規定統一時間(次月3日內)繳交工讀時數紀錄卡,工讀金將延至下個月作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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