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工讀生注意事項
一、 | 經單位錄取者請攜帶身份證影本及郵局存摺影本到本組填寫 工讀生郵局通儲轉帳資料表。 |
二、 | 每月工讀時段應填寫工讀時數表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並於次月3日內經「認用單位主任」簽章後繳回訓育組。 |
‧ 工讀生性質:本校學生工讀以擔任不具危險性的下列工作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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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協助行政處室文書擅打、彙整及臨時性工作。 |
二、 | 協助管理及清潔。 |
三、 | 校區場所管理清掃勞務工作。 |
四、 | 工讀金:每小時183元。 |
工讀金核報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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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次月3日內繳交工讀時數紀錄卡於訓育組以利核算工讀金。 |
二、 | 核算工讀時數紀錄卡有無錯誤。 |
三、 | 製作工讀生彙整表與工讀生時數核銷表情形業務。 |
四、 | 每月10日前將前月工讀金核算完成送會計及出納,約於30日前核發。 |
五、 | 如未依規定統一時間(次月3日內)繳交工讀時數紀錄卡,工讀金將延至下個月作業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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