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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113年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考照獎勵計畫

一、依據113年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考照獎勵計畫辦理。
二、為獎勵身心障礙者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使其提高工作技能、服務水準及就業競爭力,以達成穩定就業。 本計畫相關實施方式如下:
(一)獎勵項目: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考照獎勵(以技能檢定中心每年公告之資訊為依據)。
(二)申請資格:設籍臺東縣滿六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每人各級別僅限申請一次(不分職類)。
(三)計畫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25日止(倘經費用罄,將不再受理申請)。
(四)獎勵標準(依級別核發金額;每人各級別不分職類,僅限申請一次):
1、甲級新臺幣30,000元。
2、乙級新臺幣10,000元。
3、丙級新臺幣5,000元。
4、單一級新臺幣5,000元。
(五)申請人應備文件:申請書、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正、反面)、戶籍謄本或新式現住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技能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領據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相關資料及申請表件如下方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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