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一、用人機關及工讀地點:
(一)政府部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國)營事業機構。
(二)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團體(團體,指依人
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
利組織、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三)其他經本會認定符合政策特殊需求者。
(四)公(國)營事業機構及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清冊【附件 1】
二、計畫對象:
報名時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 16 歲以上至 35 歲以下(計算至 114 年 7 月 1
日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二、三年級學生。
(二)專科: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就讀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三)大學院校:一般型(科技型)大學校院(如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在職
專班、進修部及學士後等)學生。
(四)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參加本計畫原則以「從未參加」者為優先。
陸、工讀生名額 預計提供 700 名工讀生名額。
三、報名甄選 (一)申請工讀學生原則採「線上」方式報名甄選,申請報名期限至 114 年 3 月 15 日 止 , 請 至 本 會 原 JOB 原 住 民 族 人 力 資 源 網 (http:// iwork.cip.gov.tw)「會員登入」申請帳號。
四、體驗期間:114 年 7 月至 8 月暑假期間(執行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五、工作時間:以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 間申請事假、病假,用人機關得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 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假、病假等扣薪方式,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規 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薪資:本會補助工讀薪資以計畫當年度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核給。用人 機關得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學生工作績效表 現提供紅利獎金等激勵。
其餘請參閱工讀計畫書附件。
(一)政府部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國)營事業機構。
(二)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團體(團體,指依人
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
利組織、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或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三)其他經本會認定符合政策特殊需求者。
(四)公(國)營事業機構及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清冊【附件 1】
二、計畫對象:
報名時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 16 歲以上至 35 歲以下(計算至 114 年 7 月 1
日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二、三年級學生。
(二)專科: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就讀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
(三)大學院校:一般型(科技型)大學校院(如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在職
專班、進修部及學士後等)學生。
(四)研究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參加本計畫原則以「從未參加」者為優先。
陸、工讀生名額 預計提供 700 名工讀生名額。
三、報名甄選 (一)申請工讀學生原則採「線上」方式報名甄選,申請報名期限至 114 年 3 月 15 日 止 , 請 至 本 會 原 JOB 原 住 民 族 人 力 資 源 網 (http:// iwork.cip.gov.tw)「會員登入」申請帳號。
四、體驗期間:114 年 7 月至 8 月暑假期間(執行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五、工作時間:以每週 40 小時(每週 5 日、每日 8 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 間申請事假、病假,用人機關得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 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假、病假等扣薪方式,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請假規 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薪資:本會補助工讀薪資以計畫當年度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核給。用人 機關得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學生工作績效表 現提供紅利獎金等激勵。
其餘請參閱工讀計畫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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