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11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招生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職種類別對照表與採計之技術士證及競賽項目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5年8月25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52100371B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符合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之各類競賽、展覽之認可,由各學年度入學招生委員會辦理。
三、116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取消「08工程與管理類」考試類別,11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群(類)別,調整為20群(類)辦理招生,各招生群(類)別採計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證職(種)類別對照表(草案)如附件一。
四、116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入學招生類別,維持38類辦理招生,各招生類別採計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證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含相關度)對照表(草案)如附件二。
五、依委員會歷年技術會議已採認各競賽展覽、技術士證照及維持招生群(類)別一貫性,現行各招生群(類)別,以不刪除職種(類)及調整相關度為原則。
六、委員會將視建議事項召開技術會議審議,以作為11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招生之重要依據。
七、技優入學採計競賽項目之審核原則為:
(一)屬全國性或國際性且具備逐級選拔過程之競賽。
(二)為常態性競賽。
(三)競賽性質與關鍵能力或本職學能相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