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702523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70252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民特教組林小姐,電話:(04)37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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