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請至官方網站下載):
(一)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13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戳章)或在學證明。
(二)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三)112學年度下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及獎懲紀錄。
(四)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五)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六)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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