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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限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清寒優秀學生,校內申請時間114年3月21日前向訓育組提出申請。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陳盈螢
    聯絡電話: (02)7736-5884
    電子郵件: yinyi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2月06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四)字第114001279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 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 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5日高市教高字第11430789 700號函辦理。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 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 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市府教育局高中 職教育科李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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