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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限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清寒優秀學生,校內申請時間114年3月12日前向訓育組提出申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機關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承 辦 人: 謝怡珣
    聯絡電話: :04-37061120
    電子郵件: e-2169@mail.k12e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2月08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1355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 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 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依教育部114年2月8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13962號函轉臺 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7日中市教學字第1140009396號函 辦理。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 「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 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 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魏老師詢問 (電話:04-2371-2324,轉分機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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