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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高中職(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餐費補助」,校內收件截止至114年3月03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臺東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承 辦 人: 林明璋
    聯絡電話: 089-322002分機1606
    電子郵件: f2031@taitung.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2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體字第114003330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設籍該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之低收入戶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餐費補助事宜,請查照。
 
明: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13日北市教體字第1143000 0632號函辦理。
  檢附前揭函及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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