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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優秀之學生,校內收件截止至114年09月30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機關地址: 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承 辦 人: 莊美娟
    聯絡電話: 04-37061256
    電子郵件: e-4601@mail.k12e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8月12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72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 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及114學年 度實施計畫(含申請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
依據本要點辦理。
  二、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 (請參閱實施計畫)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 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所轄學校:第1學期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第2 學期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 長億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長億高中)。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提出申 請,並經審查依核配之名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造 冊,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114 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函送長億高中。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1、教育部所轄學校:於115年5月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長 億高中。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提出申 請,並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送該管直轄市、縣 (市)政府彙整後,於115年5月15日前函送長億高中。 3、「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 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 合如下:教育部體育署、各地方政府、○○協會/總會 等)。
  三、 請貴校確實審核申請資料,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
  四、 有關本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 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 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 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陳先生,(04)22704022分 機109;才藝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游小姐,(0 4)22704022分機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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