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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機關地址: 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承 辦 人: 謝怡珣
    聯絡電話: 04-37061120 
    電子郵件: e-2169@mail.k12e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8月25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8397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函轉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救助金」申請相關資 料(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一、
依教育部114年8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85837號函轉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114年8月1日(114)行宗字第0074號 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 「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 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 如對旨揭急難救助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台北行天宮詢問 (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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