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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設籍於臺南市六個月以上清寒優秀之原住民學生,校內收件截止至114年09月15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臺南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 辦 人: 劉珈宜
    聯絡電話: 06-2991111#8952
    電子郵件: kimi23@mail.tainan.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8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原社字第1141218695A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 「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 本(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敬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 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明:  
  一、
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 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 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 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 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 (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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