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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父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之學生申請,校內申請截止至114年10月02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機關地址: 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承 辦 人: 謝怡珣
    聯絡電話: 04-37061120
    電子郵件: e-2169@mail.k12ea.gov.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09月11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9196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函轉勞動部114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相關資料(如附件),請貴校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一、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 「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 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三、 如對旨揭就學補助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受理專線02-2500-7 259或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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