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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14-11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賽事之遭遇急難事件學生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4年6月30日止,逾期不收件。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
    承 辦 人: 吳承優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chengyou@ctssf.org.tw
   
受 文 者: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高職部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114高體(六)字第114020583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檢送本會「BABI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敬請貴校 公告,並協助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一、
本會為協助符合旨揭辦法之學生,家庭因急難事件,生活 陷入困境者,本會特與BABI寶貝國際有限公司設置「BABI 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提供參賽學生提出申請。
  二、 請資格: (一)報名114學年度國高中籃球甲乙級、國高中排球甲乙 級、高中足球(11人制)、國中足球(11人制)男生甲乙級、 國中足球(11人制)女生組、高中女壘、國中女壘甲乙級聯 賽、國小女壘甲乙級聯賽、2025-2026年世界中學各項錦標 賽或運動會及114-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賽事之學 生。 (二)申請者因家庭遭逢急難事件導致生活經濟陷入困境 者。 (三)遭逢特殊情節經由本會審查認定通過(如:運動員於 賽事期間中受傷需支付龐大醫療費用而家中無法負擔)。
  三、 申請者需於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前,於急難事實發生之 日起二個月內寄送申請資料至本會;若急難補助金額已核 發完畢,將不再受理申請。
  四、 申請者請詳閱申請辦法,並依據申請應繳文件規定,於時 程內備齊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五、 本會於收到案件申請後,將針對申請案件資格文件進行書 面審查,案件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本會將行文至學校並請學校通知申請者填具領據檢附相關資料逕送本會辦理撥款。
  六、 檢附:「BABI寶貝國際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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