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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遭遇重大災難或貧困之學生,校內收件截止至115年3月2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一、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經濟缺乏或發生變故而失學特訂定「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冀望在基金會助學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敬請符合條件之學生申請。

二、

有關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等表格,請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三、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115年3月13日截止: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

四、

申請書請使用115年1月22日修訂版(114學年第二學期),學生務必詳讀條文並簽名。助學金相關辦法與表格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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