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設籍於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清寒優秀學生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5年3月9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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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1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年3月31日)。 (二)114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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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方式: (一)桃園市立學校: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各就讀學校,由學校逕予審查及核發獎助學金。 (二)非桃園市立學校: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三)為利統計申請及核發情形,請各校均須至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https://nl.pjhs.tyc.edu.tw/SC/)登入填報(建議使用Chrome 瀏覽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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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資料寄送:非桃園市立學校請至獎助學金申請平臺列印「申請清冊」並檢附相關資料,於本(115)年3月20日(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送)至桃園市大崗國中總務處(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小康仁愛獎助學金),逾期送件、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學校如包含不同教育階段,請依高中、國中、國小階段分別造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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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桃園市大崗國中出納組陳組長、王幹事與協行教師陳教師電話:03-3280888分機513、51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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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平臺網站(https://nl.pjhs.tyc.edu.tw/SC/)提供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