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山西籍學生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5年3月16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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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援例辦理山西籍學生一一四學年度助學金,自一一五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為申請時間,(各校截止期限自定),隨函檢附該會助學金辦法一份,申請表一份,請依限申請。申請表得向該會來函索取,或依格式尺寸自行影印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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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此項助學金為普遍的補助性質,不排除其他任何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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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學校山西籍學生之申請表須彙總辦理,該會不接受個別申請,並請於申請期間截止日期前寄送該會。(以郵籤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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