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中低、低收入戶之清寒優秀學生申請,校內收件截止至115年10月5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
一、 |
檢附獎助學金申請要點暨申請表(如附件,請自行複印或上網至臺東縣救國團網站http://ttntc.cyc.org.tw下載專區下載),請參考運用。 |
|
二、 |
凡經校方遴薦,申請表用印後經校(院)長簽章後,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寄送或親自送達本會服務組收,逾時恕不受理。 |
|
三、 |
若申請人數超額,將依據分數高低排序法篩選,獲獎者另以書面通知領獎。 |
瀏覽數:
分享
